欢迎来到摩熵医械!共建医疗器械大数据平台!购买咨询:400-9696-311 转1
首页
产品库
企业库
生产企业库
经营企业库
医械资讯
科普问答
产品
企业
资讯
问答
立即查询
首页
>
科普问答
>
问答详情
其他
如果研究者发起的研究(申办方是医院),医院本身有外资成分,如何申报?使用谁的账户进行申报?
有用:
0
来源:法规
717 号 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明确规定外方单位禁止采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编者提示:也就是说如果认定为外资,就无法采集中国人类遗传资源 ,也不能独立开展临床试验和研究。
相关问答
•
数据保存在各医疗机构+申办方,是否可以
•
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涉及到港澳台医院在审批书中怎么填写?
•
国合审批,注册账号的人员离职,如何将项目转接给下一个接替者?
•
企业为申办方,上海瑞金为组长单位,需要一个欧洲公司辅助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此单位有数据分享权但是在国内无营业执照),想了解此单位在项目中处于什么角色?
•
递交CDE的方案 要和递交遗传办的方案一致吗?
热门问答
•
有项目国合没过会审的意见是因为采集中漏填了 PK 血浆样本 ,所以即使有些样本是送到第三方检测的,或者数据存在别的单位,采集里的样本 和数据填报一定要跟国合一一对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