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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对外提供或开放使用备案
获批的国际合作项目,合作方使用数据信息是否需要进行信息备份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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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部官方问答
已获得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研究审批/国际合作临床试验备案,合作各方依照合作协议开展活动。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所产生的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合作双方可以使用,不需进行数据信息对外提供备案。参加合作的其他外方单位如要使用相关研究数据,则应由合作双方中的中方数据信息所有者申请数据信息对外提供或开放使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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