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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审批
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的科学研究,外方资助但无实质性参与,是否需要申报国际合作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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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部官方问答
此类科学研究外方无实质性参与,不获取研究相关数据信息,研究成果与外方不共享(如外资制药企业仅为医疗机构的研究者 提供临床研究用药或部分研究经费资助而不分享研究成果),则不纳入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的国际合作科学研究管理,不需要申 报国际合作科学研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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