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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器械招标与投标项目开始严查!
合壹汇医疗
11月27日,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开展2023年专项整治。
在整治内容方面,我们将重点关注差别歧视、违规收费、虚假应标、围标串标等核心问题,这些问题在医疗器械招投标领域时有时发生。
1.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
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产品或服务品牌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
2.代理机构乱收费
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不退还保证金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授权函等材料谋取中标
4.供应商围标串标
供应商成立多家公司围标串标,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恶意串通行为
本次整治行动的影响力不仅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且手段非常多样,彻查细致,落地迅速。此次整治行动整体采用抽查的形式,检查机构名单于11月30日,即明日内便要确定下来。
各省(区、市)抽取的采购代理机构数量比率原则上不低于本省(区、市)代理机构总数的10%,检查总量不得少于30家,各市、县检查数量由省级财政部门统筹分解。财政部选取北京、山西、贵州、四川4个省的20家采购代理机构对中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重点检查。每家采购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个。
12月10日起,检查正式启动,检查方式分为: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三大类。
三大阶段的检查层层递进,财政部门将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实施现场检查,调阅评审录音录像、发票、收款凭证、汇款凭证、转账记录等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可以说是针对性极强、极为细致。
值得关注的是,三大检查被要求在短短52天内完成:
1.自查,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
2.书面审查,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3.现场检查,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同时,对政府采购领域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应于2023年完成,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应于12月2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提炼典型案例报送财政部。
可以预见,本次整治行动就像刮向医械招投标领域的一场飓风,将以惊人威力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并实施严惩!
财政部通报处罚!一批械企被禁入市场
文件明确,由财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延伸检查,核实相关情况,依职权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
近期以来,已有多家医械企业为此付出代价。
11月3日,财政部就发布数则处罚公告,在一天内密集处罚了5家医械企业。
随着整治行动的深入推进,医疗器械企业和经销商应保持高度警惕,积极整改问题,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工作合法合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规范化的趋势,确保企业的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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